第五章 缴费
第十一条 缴费标准
根据《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浙价费〔2018〕32号)文件要求,提前招生报名费140元/人。
第十二条 缴费时间
3月30日10:30至4月6日10:30
第十三条 缴费方式
入围考生登录我校提前招生网站支付宝缴费系统缴费,通过银行汇款等其他缴费方式无效,误缴报名费不退。
第十四条 逾期不予受理缴费事宜,不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