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六条 综合素质测试以笔试形式进行,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性。综合测试方案拟于3月31日左右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,请密切关注我校招生网上的相关通知。
第十七条 普高招生考生
考生务必同时携带准考证、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,缺其中一证则不得参加考试。具体事项如下:
(一)测试名称: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
(二)测试时间:4月12日上午
(三)测试地点: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滨江校区(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8号)
(四)测试形式:笔试
(五)测试内容: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逻辑思维分析能力、知识应用能力、表达能力等多方面的综合素养与能力(无指定参考书和历年试题)。
(六)评分:满分150分
第十八条 单独考试招生考生
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、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文化课考试,缺其中一证则不得参加考试。具体事项如下:
(一)测试名称:文化课考试
(二)测试时间:4月12日下午
(三)测试地点: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滨江校区(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8号)
(四)测试科目:语文、数学
(五)测试内容:参考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
(六)评分:文化课考试语文、数学各100分,满分200分。